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年4月11日至年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相关意见和建议,欢迎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我局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保密。
联系市纪委驻市工信局纪检组-
市工信局经济运行处-
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年4月11日
年福建省工业互联网APP优秀解决方案申报书
日省工信厅关于做好第三批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一代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有关要求,现就申报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已在上交所主板、科创板,深交所主板、创业板,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判断时间截至年4月15日);不含第一批、批重点“小巨人”企业。
(二)申报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记录。
(三)申报企业主导产业应属于工业“五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及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或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网络强国建设重点产业领域,或主导产品属于关键领域“补短板”、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空白(国际空白),或与重点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原则上不支持充分竞争领域的一般性消费品、一般性制造业。
(四)申报企业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应达到70%(含)以上;年度、年度研发经费支出占当年营业收入比重均应达到4%(含)以上。
(五)申报企业截至年4月15日前取得相关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ISO质量管理体系、ISO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六)申报企业截至年4月15日前应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项以上、自建或与高校和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或行业标准1个以上。
(七)申报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或有上市计划(需是已递交申请书或已进入辅导期)。
二、申报程序
(一)在线申报
企业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二)资料报送
各设区市工信部门组织申报企业填写附件1-3,其中附件2和附件3需在表头盖章处加盖企业公章(盖章需边缘清楚、清晰可辨)并扫描为PDF版,连同附件3表格中要求的佐证材料,由各设区市工信部门收集后于4月16日前统一发送至zxqyc
联系人:黄春莺-
林文锦-
附件:1.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
2.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情况表
3.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目标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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