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校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通知》(闽教职成〔00〕43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01年高职教育“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精神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条本章程适用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01年“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改革项目单独招生考试(下称“二元制招考”)工作。
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院校层次、性质
学校全称: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代码:(全国统一代码)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