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接收工作,根据教育部《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推免工作具体安排,按照上级有关专项计划实施细则和《福建师范大学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接收办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接收专业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