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人才引进工作和优化人才资源配置,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根据《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年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紧缺招聘工作人员的复函》的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将采取“面试+考核”的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延平区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31名,招聘的具体岗位、人数、条件详见《年南平市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岗位简章》(以下简称《简章》)(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5.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3月25日至年3月25日期间出生)。具有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4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年龄放宽至45周岁,具有正高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
6.各招聘岗位条件以《简章》的要求为准。相应资格条件详见各岗位信息表。
7.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必须在年3月25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放宽至年9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专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报考者必须在年3月25日前取得相关证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③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院校非应届毕业生;④现役军人;⑤南平辖区的机关事业单位录(聘)人员,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及事业单位首次聘用合同约定期限内的人员;⑥延平区卫健系统在编人员;⑦未达到与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①购房补助:近5年获得全日制本科(紧缺急需专业放宽至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入编后到我区基层工作满3年以上,在我区范围内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取得不动产权证后给予每人5万元购房补助;②租房补贴:在我区无住房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每人-元/月不等的租房补贴;③人才奖励房:无住房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到延平区连续工作满5年后,分别奖励不超过80m2、60m2的人才房。(具体详见《南平市延平区人才住房保障暂行办法》)。
四、招聘流程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报考者可选择网络报名或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网络报名:公告发布之日起至4月20日期间接受报名,具体报名方式如下:
报考者下载填写《年南平市延平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疗卫生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于报名期间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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