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首页 » 常识 » 预防 » 年认定的福建省ldquo专
TUhjnbcbe - 2021/4/16 17:07:00
白癜风哪家最好         http://wapyyk.39.net/bj/zhuanke/89ac7.html
根据《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省工信厅对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行动态管理——三年一复核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已届复核期是时候提交复核申请了复核需要哪些条件?该如何申报?干货都在这里

近日,省工信厅发布了《关于开展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的通知》(闽工信函中小〔〕号,以下简称《通知》),面向年认定的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启动复核工作,复核申请时间截至12月15日。

《通知》明确

企业可自主决定是否申请复核,对复核通过的企业,继续保留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享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资格,但不再享受奖励资金;对复核不通过或未参与复核的企业,取消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称号。

《通知》明确复核条件

主要有五个方面:一、在我省登记注册并连续经营三年以上(含),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先进制造业中小企业,具有良好发展前景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二、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万元以上(含),近两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10%并保持盈利。另外,还需具备专业化程度、创新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

在申请复核材料方面,《通知》也做出具体明确

申请复核企业向所属设区市工信部门提交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复核申报书、佐证材料及相关证书复印件和企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和执行信息的网页下载页面或截图三方面材料。

注:

1.企业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属于非制造业的,以及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不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参与复核。

2.具有《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四条限制条件所规定情形的企业,不得申请复核。

来源: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现“在看”了吗,戳我试试吧!

?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1
查看完整版本: 年认定的福建省ldquo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