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年度安溪县面向全省竞争性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计划选调部分县直机关、参公单位和乡镇机关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符合选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具体报名范围如下:1.福建省各级机关、中央机关设在福建省的派出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并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2.福建省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和中央机关设在福建省的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登记备案并且在编在岗的下列参公人员:(1)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机关工作人员。(2)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公务员考试录用的人员。(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4)曾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参加过省级“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且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品行端正、群众公认。2.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3.符合有关最低服务年限要求(须提供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年11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资格条件及回避要求。(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1.受过刑事处罚或劳动教养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6.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将相关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axdqk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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