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
福建高院召开福建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福建高院*组成员、副院长周瑞春介绍福建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福建高院*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段思明公开发布我省法院保护产权典型案例。
福建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有关情况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
大家上午好!
欢迎各位的到来。现在,由我向大家简要介绍近年来我省法院开展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情况以及近期制定下发的《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有关情况。
一、《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和经过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高度重视产权保护工作。年11月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的有关工作作了全面部署。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工作实施意见》,对人民法院加强产权保护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今年的5月11日,省委、省政府下发《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实施方案》,对福建法院的任务和分工做了明确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更好地指导、推动和强化全省法院的产权保护工作,福建高院*组结合司法工作实际,在认真总结我省司法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出台了《实施意见》,下发全省各级法院贯彻实施。
二、全省法院开展依法保护产权情况
产权保护工作,与法院工作息息相关,涉及审判执行工作各个方面。福建高院高度重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将其列入*组重要议事日程,*组书记、院长马新岚同志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组会,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产权保护意见的精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其他院领导共同抓。各级法院把执法办案作为保护产权的根本途径和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切实增强产权保护意识,强化审判职能发挥,提升产权司法保护质效,形成产权保护合力,为我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年以来,全省法院审结侵吞国有、集体资产及侵占非公企业财产的犯罪件,审结土地征收和拆迁补偿纠纷案件件。年,全省法院审结物权、买卖合同等案件件,公司诉讼、股权转让、建设工程、房地产等案件件,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件。福建高院先后制定出台《关于财产保全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关于执行案件网络司法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等,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规范诉讼行为。福建省政府与福建高院联合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加强联动协作,共同商讨研究推进包括产权保护在内的各项工作。全省各级法院认真落实福建高院与省工商联、省知识产权局、省企业与企业家联合会等涉产权保护部门的诉调衔接机制,使更多的产权纠纷案件通过非诉方式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三、《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分为思想认识、刑事审判、民商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历史产权案件、制度机制建设、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二十七条,对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推进产权保护法治化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第一部分,深刻认识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司法保护产权的总体要求。此部分主要强调产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以及司法保护产权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等。要求全省各级法院站在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重大意义,并在产权保护工作中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理念,坚持平等保护、全面保护、依法保护原则。
第二部分,严格执行刑事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确保产权主体受到有效、平等保护。主要从刑事审判角度,对加强产权保护提出要求。强调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各类侵犯产权的犯罪行为,特别是加大对非公有财产的刑法保护力度,运用刑事手段震慑犯罪分子。同时,强调要准确把握经济违法行为的入刑标准,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强调要进一步规范刑事强制措施适用和涉案财产的处置管理,对涉案企业和人员,应当依法慎重决定是否采取强制措施。要不断完善涉案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推动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信息平台。
第三部分,强化民商事审判工作,确保市场交易公开平等、健康有序。此部分主要从民商事审判的角度,对加强产权保护提出要求。强调要依法保护各类产权主体的物权、股权、债权和知识产权。其中,对于物权,强调要通过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返还财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方式,有效预防和制裁侵权行为。对于股权,强调要正确理解和区分公司法有关效力性条款和管理性条款的规定,严格依法作出裁判。对于债权,强调要严格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确认合同是否有效、是否可撤销,依法慎重认定合同无效。对于知识产权,强调要提高知识产权的侵权成本,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
第四部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确保产权主体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维护。此部分主要从行政审判的角度,对加强产权保护提出要求。突出强调要依法公正审理好三类案件:一是财产征收征用案件,二是行政协议案件,三是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通过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和政务诚信建设。
第五部分,加强和规范执行工作,确保产权主体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实现。主要针对执行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平等对待执行各方当事人、规范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三方面,提出保护产权的具体措施。强调要平等对待非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等各类产权主体,不得因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所有制性质不同而在执行力度、执行标准上有所不同。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的适用条件与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措施,对能采取“活封”“活扣”措施的,尽量不“死封”“死扣”,尽量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部分,妥善处理历史形成的产权案件,切实落实有错必纠的要求。此部分强调各级法院要成立涉产权错案冤案甄别纠正工作协调小组,严格按照中央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抓紧对改革开放以来作出的涉及重大财产处置的产权纠纷以及民营企业和投资人违法犯罪的生效裁判,进行甄别和纠正,依法妥善处理,并从源头上有效预防错案冤案的发生。
第七部分,建立健全加强产权保护的制度机制,不断提升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此部分提出了产权保护应当建立健全的相关配套制度、长效机制等。一是推进涉产权案件审判组织专业化建设,提高涉产权审判的专业性和公信力。二是完善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使更多产权纠纷通过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方式得到妥善化解。三是健全产权案件司法救助体系,加强和规范司法救助与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的相互衔接配合,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四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公正高效保护产权的工作机制,如深化行政案件跨域管辖机制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等。
第八部分,也是最后一部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中央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通过坚持*的领导、加强司法调研、严格执纪问责、加大宣传力度等一系列措施,落实好产权保护工作。各级法院要自觉把产权司法保护工作置于*的统一领导之下,积极参与*委牵头,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产权保护协调工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产权司法保护各项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各位记者朋友、同志们,下一步,福建高院要全面贯彻落实*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决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公正高效地审理好各类涉产权纠纷案件,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利于保护产权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不断加强队伍司法能力建设,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我要向大家通报的情况就这些。谢谢大家!
福建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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