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召开贯彻实施《福建省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汇报。
县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工作计划安排,从9月起,成立了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江维民为组长的执法检查组。执法检查组采取查阅相关资材、听取汇报、集中检查、到相关乡镇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开展检查。检查组深入四堡、新泉、莒溪、宣和等乡镇,实地检查了我县国家级、省级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古村落保护实施情况。
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检查组指出,一要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全县优质文化资源,成立传统古村落建设指导机构,对全县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古村落的建设进行专业指导、提升;二要注重对古建筑特色工匠和专业队伍的培养,满足我县对于古建筑修复建设的需要;三要重视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和传统古村落的设施配套的投入,如展示屏、村情村史宣传短片和消防设施等;四要加强对国保、省保单位修复后的后续管理和活化利用,避免进入“修复-闲置-再损毁”的死胡同,浪费国家的财力、物力。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