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近日,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公布“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通知。全省23个县的农村学生享受拥有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这其中就包括霞浦县——
有关设区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3号)要求,为做好我省年地方专项计划考生资格申报和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区域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的实施区域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本人符合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
(二)本人户籍在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
(三)本人高中阶段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教育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并已在户籍所在县参加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
此外,同时符合上述(一)和(二)两项条件,且高中阶段连续3年学籍在民族中学(宁德民族中学、福州民族中学、晋江陈埭民族中学)并实际就读、已参加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的少数民族考生,也允许其报考。
三、招生院校和类别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院校为省属重点高校(以省教育厅公布年度招生计划安排为准)。地方专项计划只面向文史、理工类招生,不安排艺术类、体育类招生计划。
四、申报办法
(一)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考生应于年4月16日-17日,持申报所需材料到普通高考报名所在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时须提交本人有效户籍证明、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年福建省地方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登记表》,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