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替代工资?这是违法的!今后,拖欠农民工工资,将面临更重的处罚。
5月1日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的专门性法规,开启了根治欠薪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昨日,导报记者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厦门将多渠道广泛开展面向公众的《条例》解读和宣传,近期还将对全市所有在建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涉嫌恶意欠薪的企业和个人继续保持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拖欠工资的违法代价大大提高
市人社局一级调研员吴目国表示,《条例》的颁布实施就是为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聚焦问题突出的建筑工程领域,并大大提高了拖欠工资的违法代价。
相比以往仅是以规范性文件约束用人单位,《条例》强化了欠薪入罪,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建设单位未按约定及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将被责令限期改正、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中的一些违法行为还规定了责令项目停工、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以往,该项行政处罚仅是元到2万元。《条例》还明确,用人单位要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形式支付工资,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要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去年全市追偿工资多万元
近年来,厦门根治欠薪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
年,全市累计追偿工资涉及人数人,涉及金额万余元;多个登记备案的在建项目基本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施工人员实名制登记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支付工资制度。
在接受年度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中,厦门市受到考核组的充分肯定;在省年度考核中,厦门市考核等级为A级,排名全省前列。
吴目国表示,下一步,厦门将全面贯彻执行《条例》,着力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如果您被拖欠工资,可以拨打或举报投诉。(海峡导报记者钱玲玲/文常海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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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3万多元工资面临刑事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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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有工人投诉:被厦门某工贸公司拖欠3万多元工资。人社部门立案调查后,该公司负责人屡屡推诿,拒不到场配合调查。人社部门依法将该公司及其负责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没想到,公安机关传唤该公司负责人到案配合调查,该负责人又谎称人在外省无法返回,拒不配合。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该负责人实际在我省龙岩一带活动,其行为已构成了采取逃匿方式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公安机关与人社部门联合,今年1月在龙岩高速出入口处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根据刑法规定,拖欠一名劳动者劳动报酬2个月以上且金额在元至2万元的,即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虽然该公司负责人被抓捕后第一时间筹集资金支付了所拖欠的工资,但面临的仍将是刑事起诉和法律惩戒。(海峡导报记者钱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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