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评选活动的通知》和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关于印发《-年度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评选推荐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我省拟推荐表彰的第六届省级文明城市、第十四届省级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和第二届省级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候选名单进行公示。在此期间,欢迎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向省委文明办反映情况。
公示时间:年2月20日至2月25日(5个工作日)
公示联系关于省级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非公组织单位、社区、风景旅游区)的来电请拨打-;关于省级文明校园的来电请拨打-;关于省级文明家庭的来电请拨打-。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8:00-12:00、14:30-17:30
来访接待处室: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创建处
来信投递: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