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近期
厦门市正在开展
社保业务数据专项清理工作
拟对
1、到龄未在厦门办理退休的参保人员
2、未在厦门办理继承的死亡参保人员
的个人账户集中开展清退工作
为确保个人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相关人员请尽快到
市、区社保中心
咨询办理转移、清退、继承
等相关手续
涉及对象及办理方式
01
参保人员到龄时具有厦门市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的,可按社保法规定申请在厦门市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也可转移至厦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城居保养老待遇。
不申请延缴或转入城居保的到龄参保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可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02
参保人员到龄时非厦门市户籍,累计缴费年限不满十五年,经判断厦门为其待遇领取地的,可按社保法规定申请在厦门市延迟缴费满十五年后办理退休手续。
厦门非其待遇领取地的,可转移至其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社保经办机构接收。不申请延缴或无法转移到待遇领取地(或户籍地)的到龄参保人,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可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03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但已在异地办理退休手续的,通过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可网上提交办理退保申请,或凭有效身份证件、银联标识银行卡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退保手续。
04
曾在厦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参保人员,还未办理退休手续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法定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如果厦门为最后缴费地,且有异地缴费未归集的需先办理养老保险归集),可凭死亡证明材料、关系证明、有效身份证明、被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使用继承人银联标识银行卡的,需提供申领死亡待遇承诺书或委托公证或继承公证材料)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进行查询并办理继承手续。
办事指南及表格下载详见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搜索栏搜索关键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