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各地气温不断走高。
近日,据报道,中国已有70多个国家气象站的最高气温突破历史极值,多地温度达40℃以上。
热归热,工作还是要继续干的,对于广大劳动者来说,特别是户外工作者,夏季限定福利“高温津贴”,能领取了吗?可以领到多少钱?今天查悦社保和大家聊一聊,高温津贴那些事儿!
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为保障劳动者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对劳动者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下作业额外的劳动消耗给予的补偿。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的、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如常见的露天工作的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等。
注意:上述这两个条件,只要任意满足其一即可。
高温津贴发放标准
由于全国各地气候条件有差异,所以高温津贴支付标准不同、发放的时间也有区别,例如:
陕西省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25元;四川省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10~18元;安徽省高温津贴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天不低于15元;海南省发放时间长达7个月,为4到10月,每人每天10元;福建省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5月份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6-9月按元/月计发或按实际高温天数12元/天计发;广东放时间每年6-10月份,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元,如按照规定需按天数折算高温津贴的,每人每天13.8元;广西省发放时间每年6-10月份,若按月计发,每人每月元至元,按天计发,每人每天11.5元至13.5元;北京发放时间每年6-8月份,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高温津贴为每人每月不低于元;在33℃(含33℃)以上室内工作场所作业的劳动者,每人每月不低于元。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
这里提醒一点,很多人容易将防暑降温费与高温津贴混为一谈,其实二者并不完全等同。
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而发放的岗位津贴,属于工资薪金,但并非人人都有,且必须以货币形式支付,用人单位不得用防暑降温饮料(绿豆汤、酸梅汤、清凉茶等)充抵高温津贴。
防暑降温费是用人单位提供给职工的福利,属于单位“高温补贴”的一种形式,没有特殊岗位要求,全体员工都可以享受,不仅可以以货币形式发放,也可以实物形式发放。
一般情况下,从事高温天气作业的劳动者除了可以享受高温津贴外,还可以享受防暑降温费。
所以,高温津贴是工资、不是福利,用人单位不能以其他补贴形式代替高温津贴,像绿豆汤、清凉茶等给员工消暑的饮料只能算是单位的福利,同时用人单位也不得因发放高温津贴而降低劳动者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劳动者可以直接拨打全国人社系统的电话投诉举报或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反映,由相关部门采取责令用人单位整改、行政处罚。
此外,关于高温天气作业,一些特殊情况也要注意:
①.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将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期间从事室外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③.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④.因高温作业引起中暑的,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高温津贴常见问答
对于“高温津贴”政策,可能小伙伴们还有很多疑惑,小编整理了一些常见的问题来给大家答疑解惑。
1.办公室的工作者能领高温津贴吗?
答:如果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夏季工作场所的温度降低到33℃以下,就要给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所以,只要办公室的温度无法降低到33℃以下,劳动者就可以享受高温津贴;而办公室内有空调能将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单位可以不给室内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
2.上夜班可以领高温津贴吗?
答: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高温津贴的发放条件只取决于工作环境是否为室外、工作环境温度是多少,与白班或夜班没有关系,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均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3.还在试用期,这笔津贴能领吗?
答: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只要是符合《办法》规定的从事高温作业的劳动者,都应当享有高温津贴,试用期也不例外。
4.高温津贴按月发放还是一次性发放?
答:夏季高温津贴可以按月发放,也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集中一次性发放,具体看地方规定。
5.请病假能扣高温津贴吗?
答:法律条例并未明确进行规定,只能依据合理性来做出判断。
如果职工整个月病假缺席高温环境里的劳动,那么,不发当月高温津贴也属情理之中。
如果职工当月只是请了二三天病假,企业可以扣除未出勤天数的高温津贴。
6.高温津贴是否需要计税?
答:高温津贴是需要计税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高温津贴属于福利津贴,不属于免纳个人所得税的范围,应该纳入工资薪金总额缴纳个人所得税。
7.如果中暑了,算不算工伤?
答:中暑确实属于《职业病目录》中所确认的一类职业病。
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可视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好了,关于高温津贴的问题,如果你还有不确定的,可以在文章下方留言或者私信咨询。最后温馨提示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劳动者,要注意防暑降温,及时补充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