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及标识调整工作的通知》(闽审改办〔〕3号)精神。从年11月23日起,“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更名为“南平市建阳区政务服务中心”。办公时间、地址、业务范围不变。
特此公告。
来源:南平市建阳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制作:建阳区融媒体中心
编辑:姚颖洁
复审:林晞王佳敏
终审:吴淑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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