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直属事业单位福建省测绘院经费渠道为财政核拨。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1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在年8月至年8月期间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年12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福建省测绘院招聘专业技术岗位21名;
相关条件及要求见下表:
序号
单位
岗位
人数
专业要求
学历学位
1
省测绘院(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专业技术岗位
7
测绘工程、大地测量学与测量工程、大地测量与卫星定位技术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7
摄影测量与遥感、遥感科学与技术、摄影测量与遥感技术、地理国情监测
7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科学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网站公开发布,福建省测绘院网站将同时公开发布单位招聘信息。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年8月14日至年8月24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登录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网站“考试报名”栏报考,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
(2)上传电子照片,身份证;
(3)上传学历、学位扫描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有效性。
3.资格审查: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人事处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4.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仅可选择1个岗位报名,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分。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应书面承诺材料真实、有效性,经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考核前提交。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福建省测绘地理信息发展中心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报考者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4.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若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聘人数时,面试合格线为70分。各招聘岗位考生的综合成绩分别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成绩并列者另加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笔试时间:年9月4日上午9:00—11:30,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及所有报名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