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年中考省级统考
科目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的通知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年中考中招工作的通知》(闽教基〔〕7号),我省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以下简称“中考”)的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等9个科目继续实行省级统一考试,省级统考科目全部实行书面闭卷笔试形式。经研究,年中考省级统一考试安排在6月21日~23日举行,具体科目安排如下:
年我省中考具体报名办法由各设区市制定,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按照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教综〔〕3号)执行。各地应于3月31日前完成中考报名工作。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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