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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省企业技术中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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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将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送至区工信局综合科年度各批次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5月25日、7月25日、9月25日

联系人:沈小英csqjjjz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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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工信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工信法规〔〕9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做好省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运行情况跟踪及年度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运行情况跟踪


  根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每年应按要求报送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见附件1)。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工信部门、省住建厅分别做好属地工业和信息化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技术中心年度运行情况跟踪,于3月31日前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电子版(以企业名称命名)汇总发送至省工信厅科技处邮箱。


  二、年度推荐申报工作


  根据《管理办法》规定,省工信厅分批次集中受理省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申请,年度各批次受理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31日、6月30日、8月31日、10月31日。


  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含省属企业)按属地原则向各设区市(含平潭)工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和考核评价指南》(闽工信科技〔〕10号)文编制,主要包括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申请报告、评价表及其附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建筑施工企业向省住建厅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按《福建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与评价标准》编制。申请材料按格式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二份。


  请省住建厅、各设区市(含平潭)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情况有序做好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推荐文件于每批次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报送省工信厅,并填写汇总表(见附件2)。企业申请材料经推荐单位初审后,在批次截止时间内都可上报,超过上报时间的顺延至下一批次。


  三、联系方式


  省工信厅科技处:姚欣,-;翁奇璇,-。


  邮寄
  电子邮箱:jmjs

gxt.fujian.gov.cn


  附件:1.福建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表

  2.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意见汇总表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年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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