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为:区司法局驾驶员1名、区司法局调解员1名、区司法局社会工作者2名、东庄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埭头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待遇
1.岗位:莆田市秀屿区司法局临时工作人员,具体为:区司法局驾驶员1名、区司法局调解员1名、区司法局社会工作者2名、东庄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埭头司法所社会工作者1名。
2.待遇:月工资按秀屿区人社局印发《莆田市秀屿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与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莆秀人社〔〕52号)文件规定发放。
二、报名条件
1.驾驶员: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有5年以上驾龄,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2.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学、汉语言文学及会计专业优先,具备办公软件操作能力及一定的文字功底,有相关工作经验及资历者适当放宽条件(男女不限);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愿意履行机关事业编外用工义务;
3.年龄35周岁以下,健康状况良好,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4.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法律上有规定不得招聘录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方式:填写《秀屿区司法局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发送到邮箱:g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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