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仓山部分区域解除封控管控泉州多地解除封控管控莆田全域无高风险区↓↓↓
福州仓山区
、
凌晨!
福州仓山区发布重要通告
4月4日0时
盖山管控区解封了!
涉及28个村(居)逾10万人
通告全文如下
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工作指挥部通告
(年第18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和专家评估研判,仓山区部分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除条件。经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4月4日0时起,解除以下区域的封控管控措施:
1.解除仓山区盖山镇红农社区潘宅6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53座房屋区域,红农社区潘宅57号为中心、四周邻近72座房屋区域,盘屿社区铁头29号为中心、四周邻近25栋房屋区域,金山工业园区福湾园26-27-28号楼的封控管理措施。
2.解除仓山区二环快速路以南,南台大道以西,三环快速路以北,天演路、福湾路以东区域的管控管理措施。
解除封控管控管理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解除封控后,封控区内市民朋友要继续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工作、学习做到“两点一线”,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封控区解除后的第7天,区域内的人员落实1次核酸检测,核酸结果阴性,恢复常态化管理。管控区解除后恢复常态化管理。
福州市仓山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4月3日
泉州鲤城区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16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3日起,对鲤中街道温陵北路58号(金明宾馆),浮桥街道新步路、、号、宫边巷38、40、50、52号解除封控。
自年4月4日起,对开元街道红梅新村29幢1梯2梯,开元街道顶埔61、62、63、63-1、63-3、63-5、65-1、66-1、66-3、67、67-1、67-2、67-3、68、69、69-1、69-2、86、87、88、88-1、89、89-2、90、91、91-1、91-2、91-3、92、92-1、92-2号,海滨街道打锡街扶卿巷15-17、19号,海滨街道水门巷四堡60、62号,海滨街道通淮阁1梯2梯3梯,海滨街道新门街升达旺座4幢1梯2梯,临江街道横街19、21、21-1、23号、青龙巷77号,临江街道伍堡街堡东5号楼3梯5梯,江南街道凌霄路号,江南街道前店村后街32、34、46号,浮桥街道延陵小区10幢,浮桥街道福隆星城1幢,浮桥街道石崎安置小区12幢5梯,浮桥街道金浦社区三层路99、99-1号,金龙街道后堀尾53、69号,常泰街道下店南环路田洋村三文公寓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鲤城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鲤城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3日
泉州丰泽区
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19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3日起,对丰泽区东海街道下塘路69号、70号等封控区(详见附件)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不聚集、不扎堆,并严格按照丰泽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附件:4月3日解除封控区名单
泉州市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年4月3日
附件:
泉州洛江区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年第25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3个封控区已符合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3日起,对万安街道首富商城B幢、河市镇新告村水磨18号、马甲镇溪东村38号解除封控,调整为管控区。
解封不解防。封控区解封后,全面落实管控区“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管理要求,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小组),不去公共场所、不去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洛江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洛江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3日
泉州惠安县
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第33号)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县部分封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惠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自年4月4日起,对螺城镇东南花园南苑4号楼、5号楼,螺城镇科山路30号解除封控。
解封不等于解除防控措施,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惠安县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惠安县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3日
泉州泉港区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年第12号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精神,经专家研判,我区封控区、管控区已满足解封条件。经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批准,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决定:
一、自年4月4日0时起,对山腰街道新民街5号恒大雅苑3号楼、5号楼、小区综合楼及沿街店面3#01至SY2#01区域,山腰街道海南街9号3单元,11号1单元、2单元,海南街店面9-9号、9-11号、11-1号、11-3号、11-5号、11-7号区域解除封控。
封控区解封后,居民要实行7天健康管理,每日进行体温自测和健康监测,不出小区,不去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并严格按照我区现行的防控工作要求,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
二、自年4月4日0时起,对山腰街道全域解除管控。
三、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
1.严格落实外防输入要求。继续保留出入泉港区的交通查验点,严格执行外地入(返)区人员“来前报、落地检、闭环管”。对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入(返)区的,除物资运输、应急抢修等必须入区人员,以及就医、出院、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其他因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人员外,其他车辆、人员一律予以劝返。
2.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区。区内人员非必要不出区,因就医、出院、奔丧等特殊情形确需离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镇(街道)、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途中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回时按照外地入(返)区人员纳入闭环管理。
3.继续做好重点场所防控。全区KTV、电影院、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台球室、足浴场所等人员密集、环境密闭的场所暂不开放营运,学生儿童托管机构、线下教育培训机构等继续暂停服务,暂不举办各类宗教民俗、体育赛事、文体活动、宴会聚餐、广场舞等聚集性活动,继续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各类餐饮机构按50%限流开放,尽量不堂食;各类商超、农贸市场、便利店、理发店、宾馆、商铺、餐饮等商业经营场所,在严格落实测温、“四码联查”、限流、保持1米间距等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复经营活动。
4.有序推动复工复产。实行“一企一策”差异化防控措施,按照企业承诺、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积极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和重点项目、重大工程建设(建筑工地严格实施封闭管理)。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开展“无疫工厂”“无疫工地”创建活动。
5.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各镇(街道)要从严从紧落实防控责任,落细落实村(社区)和小区管控措施。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加强本行业本领域监督管理,指导各类经营场所有序恢复开放并规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要自觉服从属地管理,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广大市民要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会。
6.严肃责任追究。对不主动报备和不如实提供个人状况、重点区域旅居史、病例接触史等信息导致疫情传播的,以及不配合疫情查控工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泉港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4月4日
关于调整疫情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评估研判,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4月3日24时起,对我市部分区域疫情风险调整如下:
一、仙游县私立一中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二、仙游县鲤城街道东门社区东门街号、东门社区师范路号,仙游县枫亭镇溪北村林兜60号由中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
三、莆田市其他区域风险区等级不变。
莆田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4月3日
来源:综合各市、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