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省会城市福州实施“零门槛”落户之后,福建又一个城市放开落户门槛。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各类创业就业人员,在泉州落户更便利了~
泉州租房并备案两年以上可落户
2月16日,《泉州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行落户便利化若干措施的通知》下发,许多满足条件的外地人员可落入泉州当地相关单位集体户,且在办理过程中简化流程。
根据通知中的“施行‘自由办’”政策,有自有产权房产人员,提供自有产权房产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可落户自有产权所在地址。
国家、省、市先进模范人物、高层次人才和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关证书等材料,本人及其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合法稳定住所或亲友自有产权房产所在地址。
各类创业就业人员,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劳动(聘用)合同或在职在编证明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户口均可申请落户创业就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集体户,未设立集体户的迁入创业就业地社区公共地址。
有意到泉州市工作、生活的普通院校中专学历人员或初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提供人才公共服务机构开具的落户介绍信等材料,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可申请落户县(市、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
租住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万安和双阳街道、泉州开发区)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满两年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租住中心市区以外的私有出租住房,并依照规定到房屋租赁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办理房屋备案登记的,承租人及其直系亲属允许落户。
泉州提供“多样化”落户服务
围绕为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海丝名城、制造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提供有力服务和保障,泉州市公安局进一步简化户口迁移审批程序,减少群众提供证明材料的项目,推广“掌上办”、完善“自助办”、践行“便捷办”、兑现“承诺办”、开展“上门办”。
△小李是新措施推出后,泉州第一个办理迁移落户的外省籍人员
1.推广“掌上办”
积极推广“指尖办事”,依托“闽政通”对全市户籍窗口实行“预约办”。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