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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惠安一对母女在出租屋中遇害,女孩年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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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据潇湘晨报报道,福建惠安县黄塘镇发生了一起凶杀案,被害人是一对母女。母亲张某37岁、南安官桥人,女儿陈某12岁也是南安官桥人。据了解两人在惠安县黄塘镇黄塘街12号室租房已有2到3年左右,目前与当地男子庄某是拼租关系。

妹妹举报哥哥称,其在出租屋内杀人

报案者为庄女士,称自己的哥哥在黄塘街12号室的出租屋将一对母女杀害。接到报警电话后,警方立即到达现场查看。

嫌疑犯酒店内自杀身亡

发现一对母女被割喉失血而死,通过调查警方将嫌疑人锁定在当地人庄某。也就是和这对母女拼租以及庄女士称之为哥哥的庄某身上,然而在9月28日抓获嫌疑人庄某时。发现对方在宁德某酒店跳楼自杀了。

邻居称案发时无任何动静

据该死亡母女的邻居称,在发生命案的当晚并没有听见动静。并且嫌疑人庄某与死者关系挺好的,看起来像是一对情侣,平时也相处的不错。死者女孩陈某还叫庄某为庄叔叔,而楼下的店家则称。

嫌疑犯与死者疑似情侣,两人平时相处较好

昨天看见这对母女下楼来被人接走,当时女孩陈某下楼后站在他的摊位上。店主还给她说,你挡到我的摊位了往旁边挪一下。该男子来后,店主还询问他生意做得怎么样了。对方还答道,这几个月、一个月只赚1万块左右。店主听后表示道还挺好的,就目送对方三人坐车离去了。

晚上又传来女人的哭泣声

不过店主还说道,晚上的时候有听见女人的哭泣声,并且边哭边爬上去。目前由于该案件的嫌疑人庄某已畏罪自杀,警方如果在确定该嫌疑人庄某就是凶人后。很有可能不会立案或者是撤销案件,因为有相关规定表示。

无法立案,继承可得补偿

在凶手和受害者同时死亡后,死亡后未报案就不再立案。如果已报案就撤销案件,不过该赔偿的补偿还是可以得到的,受害者的继承人可以向嫌疑人家属要求补偿。

孩子是无辜的,不要将怒火牵连到孩子身上

该案件中嫌疑人庄某和死者张某应该是一对情侣,虽然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导致嫌疑人庄某下如此毒手。但是孩子是无辜的,成年人之间的复杂关系不应牵连到孩子身上。案件中的女孩才12岁,应该还有大把大把的美好时光。

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还有就是案件中嫌疑人庄某为什么要用如此极端的手段去处理事情。要知道生命是可贵的,只要生命还在又有什么样的事情是不能慢慢的解决的呢。

来源:白鲸社会姐

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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