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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表
长乐区教育局招教育人才
为进一步做好教师招聘工作,吸纳引进更多的优秀师资人才来航任教,年长乐区教育局面向届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届师范优秀毕业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届优秀毕业生和研究生公开招聘编制内教师37名。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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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对象及岗位
(一)招聘对象1.届公费师范生;2.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届师范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3.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4.研究生。(二)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年龄限18至30周岁,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研究生学历对象在年3月至年3月期间出生,其他对象在年3月至月3月期间出生);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人员;7.长乐区在编教师;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四)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以《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年)》为依据,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及学历、学位、专业等方面的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年长乐区优秀教育人才专项招聘岗位信息表》。
招聘办法
(一)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可于3月26日8:30至4月6日17:00登陆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