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8号)等文件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有关规定,现将年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学士学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学科对口。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限18至30周岁(即年4月~年4月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即年4月~月4月期间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4.具有良好品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不得报考或取消招聘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4.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未解除惩戒的人员;
7.长乐区编外合同教师;
8.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招聘计划
在区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限额和人员结构内,计划招聘28名编外合同教师,各岗位招聘的人数和专业等相关要求详见《年长乐职业中专学校编外合同教师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法
报考者按公布的招聘岗位信息(附件1)填报岗位,每人限填报1个岗位(如:数据库技术专业教师)。
1.报名时间:4月1日8:00至4月10日17:30。
2.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