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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建设局关于修改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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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建设局关于规范采用BIM技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建筑[]号)和《厦门市建设局关于建筑业招商引进企业营收和业绩促进措施的通知》(厦建筑[]号)文,以及近期招投标日常监管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现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的示范文本做如下修改(详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一、在施工及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评分条款中增加BIM技术人员资格、BIM技术模型、BIM技术方案等因素作为评审内容。


  二、施工项目招标时,允许非厦门企业与其在厦注册的子公司(全资或控股)或在厦注册的关联企业(即最终隶属于同一集团控股)的其中一家,组成同一专业的联合体参与投标;同时允许考核该类联合体业绩(含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和信用时,以联合体成员一方为准。


  三、在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明确招投标活动公证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


  年4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附件:1-1.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通用本(年版修订版,年3月厦门修订)


  1-2.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本(年版修订版,年3月厦门修订)


  2.厦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评定分离”版)(年3月厦门修订)


  3.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年版)(厦门版,年3月厦门修订)


  厦门市建设局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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