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关于组织地方财政部门开展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财监〔〕9号)和《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年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闽财监便函〔〕7号)的要求,福建省财政厅决定对4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执业质量检查。为做好检查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被检查单位名单、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范围公示如下:一、被检查单位名单(一)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行政执法检查单位名单福建征安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厦门普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五缘友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三明立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三明市中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省闽西龙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福建海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中正恒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云会计师事务所厦门中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省精星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二)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行业自律检查单位名单中一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中税网天运(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世纪青商(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州榕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福州中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中信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钧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华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鑫融佳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安德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市和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中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银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德艺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加捷慧景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泉州公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漳州众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漳州龙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连城财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厦门楚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州市榕审千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业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方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漳州新兴龙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泉州天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中审瑞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厦门普夏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厦门齐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二、检查目的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充分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鉴证和服务作用,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管理,提升鉴证报告质量,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三、检查内容重点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质量控制体系、业务收费、业务报备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重点检查注册会计师是否存在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挂名执业、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等行为。检查发现应移送其他单位的事项,按有关规定执行。四、执业质量和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范围执业质量方面主要检查各被检查单位年出具的审计报告,会计信息质量方面主要检查各会计师事务所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必要时可追溯以前年度和延伸检查其他单位。以上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联系人及福建省财政厅(监督检查局)吴晓兰(-)福建省财政厅(会计处)李昂(-)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程文灿(-)福建省财政厅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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