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通知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 [复制链接]

1#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近期,全国多个地区出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1月21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年1号公告: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1月24日,根据《福建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以确保最严格的科学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办税服务厅作为纳税人、缴费人集中办理税费业务的场所,也是疫情防范的重点区域。为保障公众健康,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将采取切实措施,做好全省(不含厦门,下同)办税服务厅通风、消毒等工作,同时建议您在办理业务时,尽量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邮寄等“非接触式”途径,减少现场办税次数,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业务办理

(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

提供“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业务均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