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吗?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吗?怎样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学习与考试?不参加会怎样?会计专业人员,近年来一直在《全国招聘求职个短缺职业排行》中榜上有名,是招聘求职的热点行业。可能很多刚接触会计行业的小伙伴们,都会有上面的疑问,为了方便大家了解,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10号)和《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33号)两份文件,以及部分地区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新华会计网的小编对会计继续教育的要点进行了梳理,让我们一起秒懂会计继续教育!
一、都有哪些人群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的适用人群为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或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会计人员包括从事下列具体会计工作的人员:(一)出纳;(二)稽核;(三)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净资产)的核算;(四)收入、费用(支出)的核算;(五)财务成果(政府预算执行结果)的核算;(六)财务会计报告(决算报告)编制;(七)会计监督;(八)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九)其他会计工作。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总会计师的人员,属于会计人员。
需要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人员: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
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
二、为什么必须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根据《关于印发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通知》(财会〔〕10号),以及部分地区财政部门的相关规定(以上海、山东为例)。
1.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聘用、考核、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任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
2.会计继续教育的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信用信息档案。必须参加并取得规定学分,否则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第二十一条规定,“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与评价,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评审、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高端会计人才选拔等的依据之一,并纳入其信用信息档案。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3.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将影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报名。(以上海和山东为例)
上海地区中高级资格考试报名通知中规定“报考人员在本市会计人员信息系统中的相关信息(包括历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是判断其会计工作年限的参考依据”,以此为依据判断工作年限是否符合中高级报考资格。
山东地区规定“报名参加会计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需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年限作为从事会计工作或会计师职责相关工作年限的依据”,完成规定年限的继续教育成为中高级报考资格的重要依据。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是会计人员聘用、考核、晋升以及参加职称考试的重要依据,其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信用信息档案,必须参加!
三、何时开始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2.不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
参加会计继续教育的时间: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取得资格的次年;
2.没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为从事会计工作的次年开始;
3.每年都要参加继续教育。
四、会计继续教育包括哪些科目?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政策理论、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专业科目包括会计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掌握的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会计信息化、会计职业道德、财税金融、会计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根据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能力框架,定期发布继续教育公需科目指南、专业科目指南,对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内容进行指导。
五、对学分有何要求?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少于90学分。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分的三分之二。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在全国范围内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以后年度。
六、怎样参加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继续教育的形式。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统称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高端会计人才培训、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会计相关考试、会计类专业会议等;(二)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机构或用人单位组织的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参加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税务师等继续教育培训;(四)继续教育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会计继续教育形式多样,请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形式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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