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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全国首个专项法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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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福州1月22日电(林晓丽)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正式入法。1月21日,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福建省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其中明确,从事加工制作、传菜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应当规范佩戴清洁的口罩。

该《规定》自年2月1日起施行。据悉,这也是全国首个对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佩戴口罩的专项立法。

《规定》要求,餐饮经营主体应当给本单位从业人员提供口罩,并督促佩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或者悬挂本《规定》。

若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如何处理?《规定》中明确,用餐人员发现从业人员未佩戴口罩的,可以要求其改正,也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并提供证据。

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将获相应处罚。《规定》指出,从业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的,县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对个体工商户处以五十元罚款,对其他餐饮经营主体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人民网声明:本文所用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所提供的证明材料立即删除内容!助力中国质造服务检验检测通联生产生活检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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