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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三明永安女子帮男友租房,竟获刑5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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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岁的廖某结识江某后,

双方情投意合。

不料,

刚在热恋期的廖某却在一天

接到男友用陌生号码打来的电话,

要其帮忙租一套房子给其朋友租住。

谁曾想,

这一帮忙却使廖某站到了被审判台上。

案件详情

江某的朋友阿明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通缉,于是江某求助女友廖某帮忙。

年8月,被告人廖某在明知阿明被通缉的情况下,仍按照男友的要求使用其本人身份信息租赁了一套房屋,用于男友的朋友藏匿。

(网络图片)

之后,江某与阿明从外地潜逃回永安后即入住该租住处。期间,廖某根据男友江某的安排,多次为躲藏在该租处的二人购买生活用品及食物,帮助阿明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直至9天后被公安民警抓获。

近日,经永安市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廖某因犯窝藏罪被法院判处拘役五个月。其男友江某也因涉嫌窝藏罪被检察机关另案处理。

检察官说法

廖某法律意识淡薄,因为顾及爱情,明知男友的朋友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通缉,租的房子是用于躲藏,但廖某不但没有劝其投案自首,反而为了爱情盲目提供“帮助”,帮助他人逃避处罚,妨害了司法机关正常的刑事诉讼活动。殊不知这种行为已触犯了法律,廖某悔不当初。

检察官提醒:

当亲人朋友遭遇困难时,我们伸出援手无可厚非,但是当发现亲友在违法犯罪后为了逃避处罚而寻求帮助时,理性的做法是积极劝说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争取宽大处理,切不可因为“不忍心”、“抹不开面子”而盲目提供帮忙,助其逃避公安机关打击。须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仅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亲友终有一天会被法律制裁,自己也会因为触犯法律而承担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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