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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福建厦门市农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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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市委农办)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现将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非在编工作人员1名,从事辅助岗位工作。具体详见《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年3月)》(附件1)。

二、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3.品行端正,有责任感,能吃苦耐劳,愿意履行非在编聘用人员义务;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招聘辅助岗位(1名),要求:本科学历,专业不限,厦门市户藉,年龄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在年3月至年3月期间出生),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有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资格证书。

(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招聘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年3月29日10:00至年3月31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

请报考者据实填写《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在报名时间内将此表发送至邮箱snb_ym

xm.gov.cn报名。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简章并对照岗位信息,确认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资格条件后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规定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报名无需缴纳报名费。

3.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通过资格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审核的岗位参加考试。

四、考试方法

(一)资格复核

报名结束后,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对资格审核合格的,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在4月2日前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进行面试资格复核:

1.《厦门市农业农村局补充非在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5.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1张;

6.健康码截图;

7.中、高风险地区公布之日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街镇的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入(返)厦人员,应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面试资格复核地点、具体时间届时通知。请考生注意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接听通知。

(二)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面试考核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满分为分,合格线为60分,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拟聘用人数比例等于或低于1:1的,该岗位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含)。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本次招聘体检由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参加体检人员应根据通知按时参加并配合体检,否则视为放弃资格。体检结果由市农业农村局负责通知。报考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7日之内,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按相关规定提出书面复检申请,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体检的一律无效。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相应的医学证明并与厦门市农业农村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体(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待定,届时通知。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厦门市农业农村局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再次审核,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学历

用于报考的学历(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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