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工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经发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厦门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及工信部、省政府有关工作部署,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持续优化,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中小办)委托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年度
年度
二、评估对象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三、评估方式方法
采用资料收集、问卷调查、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
(一)资料收集。了解年度各级各有关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包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问题及下阶段工作思路。
(二)问卷调查。一是各地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一》(附件1)。二是省直有关单位、厦门市直有关单位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二》(附件2)。三是各地组织所在地中小企业(全省共家),通过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
(三)实地调研。省中小办将适时组织开展实地调研,深入有关地市调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深入走访中小企业,听取企业对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
四、评估结果
此次评估将形成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总报告和设区市(含平潭)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子报告,视情况公开发布。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有利于全面了解各级各部门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通过评估收集企业对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建议,为各级政府制定政策、改进服务提供决策参考,是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创新举措。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具体推进组织实施,为便于沟通联系,请各地中小办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于1月20日前填报《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附件3),并发送至省中小办指定邮箱;1月31日前,各地中小办将加盖公章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一》(含电子版)和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反馈至省中小办,并组织辖区内中小企业按时在线填报问卷(填报问卷样本企业名单近期另行发送至各地中小办),确保按时保质完成评估工作。
(二)请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认真总结年度本部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版),有关成员单位将加盖公章的《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二》(含电子版,有关指标涉及分地市情况,请提供全省总数及分地市数据;厦门市直有关单位填报的调查表直接报厦门市工信局汇总上报),于1月31日前反馈至省中小办。
(三)此次评估方案已通过福建省统计局审批获得统计表号,各级各部门及有关企业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迟报、拒报。
(四)各有关中小企业通过在线填报问卷调查时,若有疑问可按照问卷调查在线填报系统提示,加入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
电子邮箱:zxqyc@gxt.fujian.gov.cn
福建省中小企业信息协会联系人:龚锋(企业问卷填报咨询)
联系-
电子邮箱:@qq.
附件:1.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一
2.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二
3.福建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联系表
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代章)
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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