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围场县“7.6”较大事故
事故情况
年7月6日16时5分许,赵某某驾驶冀HB/冀HA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核载31吨,实载.8吨,超载%)沿G国道自东向西行驶,行驶至承德市围场县境内公里长大下坡路段时,半挂车右前部追撞前方行驶的山东青岛国内旅游总公司鲁BM大型旅游客车(核载53人,实载53人)左后部,导致旅游客车向左侧翻、滑行,并与对向黄某驾驶的津GVG小型汽车(核载5人,实载5人)碰撞,然后继续向右侧滑行,与路右侧的民房碰撞。事故造成旅游客车上9人死亡,28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
徐某跃,冀HB/冀HA挂(套牌)重型半挂货车车辆所有人。因涉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被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徐某辉,徐某跃之子。因涉嫌帮助毁灭证据罪,被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刘某,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远联钢铁责任有限公司装载场站副总经理。因涉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被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曹某某,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远联钢铁责任有限公司装载场站销售处长。因涉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被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张某某,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远联钢铁责任有限公司装载场站装卸工。因涉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被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于7月11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郭某某,承德市畅通货运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罪,被承德市围场县公安局于7月10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肇事货车驾驶人赵某某因医院住院治疗,下一步待其伤情好转后,拟以涉嫌交通肇事罪,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张家口市蔚县“7.21”重大事故
事故情况
年7月21日8时33分许,山西省大同市驾驶人解某某驾驶牌号为晋B/晋BGM78挂的重型半挂牵引货车,沿张家口市蔚县境内国道由北向南行驶至公里加米处(黄梅乡小枣碾村路段),由于分心驾驶,车辆突然越过中心线占用对向车道,此时驾驶人班某某驾驶牌号为冀GC的长安牌中型普通客车(县内公交车,核载19人,实载19人)紧急转向避让,因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冲入对向车道,与李某某驾驶的牌号为晋B/晋BFL18挂重型半挂牵引货车相撞后冲出路面侧翻,造成客车乘客8人当场死亡、3人抢救无效死亡,另有9人受伤。
责任追究情况
马某某,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蔚县公安局于7月25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袁某某,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部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蔚县公安局于7月25日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王某某,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公司信息技术部经理。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蔚县公安局于7月25日立案侦查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段某某,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公司安全监管平台值守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蔚县公安局于7月25日立案侦查并采取监视居住强制措施。
7月21日,河北省政府事故调查组责成蔚县政府对肇事客车所在企业蔚县互通公交运输有限公司采取停业整顿措施,全部车辆停止营运,并封存该企业动态监管平台设备及相关档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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