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住建厅发布《关于完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的通知》:年7月1日之前在项目监管系统完成竣工验收登记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施工总包单位牵头,于年8月1日至9月30日登录业绩补录系统完善竣工验收信息。业绩补录系统部署在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所有在项目监管系统办理竣工验收登记的工程项目,均由项目监管系统自年8月1日起将竣工验收信息推送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原文如下:关于完善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的通知闽建筑函〔〕9号各有关单位:
省厅于年根据住建部新修订的项目数据标准对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下称“项目监管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年7月1日之后开工的工程项目按照新修订的数据标准采集信息,其中增加了竣工验收信息数据表(详见附件1)。年7月1日之前开工且通过项目监管系统完成竣工验收登记的工程项目,因为执行原先的项目数据标准,在项目监管系统中无法填报竣工验收信息或无法推送已填报的竣工验收信息。为切实落实“六保”任务,着力解决企业的实际困难,经研究,现就此类项目的竣工验收信息的补充完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7月1日之前在项目监管系统完成竣工验收登记的工程项目,可以由施工总包单位牵头,于年8月1日至9月30日登录业绩补录系统完善竣工验收信息。
(一)业绩补录系统部署在福建省建筑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系统上。
(二)明确工程项目的具体特征指标,列明工程总承包(如有)、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信息。
(三)上传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以及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如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共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2)扫描件,不得弄虚作假。竣工验收信息报送前,施工总包单位应当会同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如有)认真核对,并对竣工验收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无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核。
(四)竣工验收信息中的审核部门为监理单位,需写明监理单位的具体信息审核人并在系统中登记。此类竣工验收信息数据等级为D级。
(五)竣工验收信息由填报单位在业绩补录系统中确认报送,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五个工作日后自行生效,与竣工验收报告扫描件和承诺函一并对外公开。
二、年7月1日(含当日)之后,所有在项目监管系统办理竣工验收登记的工程项目,均由项目监管系统自年8月1日起将竣工验收信息推送至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对外公开。办理竣工验收登记时,各参建单位应当认真核对登记的竣工验收信息。
三、竣工验收信息在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向社会公开后,不得申请退回或修改。竣工验收信息符合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推送要求的,按规定予以推送。
四、竣工验收备案信息需建设单位办理备案手续后,由项目监管系统按规定推送到省部平台。各设区市(含平潭)工程项目审批平台竣工验收备案功能正式启用后,由各设区市(含平潭)工程项目审批平台将竣工验收备案信息自动推送到省数据汇聚平台,再由省厅数据中心推送到省部平台。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对本辖区内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填报情况进行抽查。一经发现存在虚假信息的,应当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年6月23日字段名称字段长度小数位数约束条件备注(一)竣工验收信息竣工验收编号50必填系统默认工程名称必填系统自动对接获取项目代码(即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统一编码)非必填系统自动对接获取项目编号(即报建编号)20必填系统自动对接获取中标通知书编号50如有必填允许填写多个编号施工许可证编号必填允许填写多个编号实际造价(万元)15必填实际面积(平方米)必填根据实际工程类别填写,如无填0长度(米)10必填根据实际工程类别填写,如无填0跨度(米)10必填根据实际工程类别填写,如无填0实际建设规模必填写明具体的工程项目特征指标,能够满足资质申请和投标的业绩需要结构体系3非必填实际开工日期必填实际竣工验收日期必填备注非必填记录登记时间必填系统默认信息审核部门*必填应为监理单位信息审核人*50必填应当实名登记数据来源必填系统默认数据等级*1必填由建筑市场主体填报,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为D级(二)工程项目参与单位及相关负责人信息单体编码0如有必填企业承担角色必填包括工程总承包单位、勘察企业、设计企业、施工企业、监理企业、其他企业名称必填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8必填负责人姓名50必填相应企业的项目负责人负责人证件类型1必填负责人证件号码30必填身份证号须为18位负责人电话号码50必填注: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五方责任主体对工程项目进行验收后的登记信息。附件2承诺函业绩补录系统中(工程项目名称)的竣工验收信息由(填报单位)负责填报、(监理单位)负责审核。我们已认真核对填报单位在业绩补录系统中填报的竣工验收信息以及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并已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会申请修改或退回。我们知悉,若填报信息存在虚假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按照弄虚作假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建设单位:(盖单位公章)工程总承包单位(如有):(盖单位公章)施工单位:(盖单位公章)监理单位:(盖单位公章)注:单位公章不得以分公司、项目部等印章替代。铁越科技一直专注于为建筑企业提供高品质的咨询服务,若您在企业战略规划与企业资质规划及资质办理、升级与资质维护等方面有咨询需要,欢迎随时联系我们。铁越科技2小时服务00--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