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稿日期
年11月5日
《福建文化记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摄影图片征稿》
图书馆是国家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滋养民族心灵、培育文化自信的重要场所。福建省图书馆作为全省公共图书馆文献收藏中心,承担着收集、整理与保存地方文献的任务。为发挥图书馆文化传播和社会教育职能,福建省图书馆携手新华网、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福建省电视艺术家协会共同举办“福建文化记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摄影图片征集活动”。期待广大摄影人、电视人运用丰富的创作手段和表现形式描绘八闽大地的多彩画卷,讴歌八闽儿女意气风发的时代精神,书写文化强省建设的隽永篇章,展示福建绚丽多彩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以及*的十八大以来福建省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成果和经验。其中摄影图片征集部分,邀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共同主办。
主办单位
福建省图书馆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
新华网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千途导摄平台
征集主题及稿酬
(1)图片作品,围绕“生态福建”“清新福建”“全福游有全福”品牌,展示福建绚丽多彩的文化和旅游资源,以及文旅发展成就。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可以反映福建境内的闽南文化、客家文化、福州(闽东)文化、闽北文化、莆仙文化、海洋文化等文化事项;二、福建境内的世界遗产、世界地质公园、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中国历史文化街区、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地标性文化建筑、城市建设风貌、美丽乡村,可以反映红色文化、朱子文化、妈祖文化、船政文化、畲族文化、闽都文化等福建地方特色的文化事项。
(2)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图像的作品。作品只可以在色彩饱和度、亮度、对比度方面做一些调整,但不得进行移花接木式大幅度PS修改。作品不得加任何边框装饰。
(3)征集作品为电子稿件形式,为JPG格式,图片分辨率不小于万像素(即长边不小于px),文件大小不低于3M。(如有能反映福建省历史变迁的老照片,可不受本条限制)
(4)作品须附有详细说明信息(含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作者信息等)。
(5)征集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作品并拥有著作权,不得抄袭、拷贝、仿冒。因作品的著作权、版权、肖像权、名誉权等而产生的法律问题,作者自负。
(6)评出幅(组)入藏作品,颁发福建省图书馆感谢函。
(7)在幅(组)入藏作品中评出30幅优秀作品,每幅(组)稿酬元,颁发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证书。
(8)入藏作品将永久入藏于福建省图书馆,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展览、数据库建设、书籍出版等),不作商业用途,且福建省图书馆不再向作者付费。
投稿代理
将参赛作品电子文档发送至平一影像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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