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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诏安县司法局招聘福建省公务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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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建省、漳州市关于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工作要求,诏安县司法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协理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以德才兼备的标准,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

(一)招聘人数:8名;

(二)工作地点:

四都司法所:2名;桥东司法所:2名;深桥司法所:1名;南诏司法所1名;官陂司法所2名

(三)工作职责:协助做好普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司法行政工作;

(四)用工形式:劳务派遣。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品行良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诚实正派,身体健康,有积极向上精神;

(三)诏安县户籍;

(四)年龄18—35周岁(在年8月31日至年8月31日期间出生);

(五)大专及以上学历;

(六)下列人员不得报名:被开除中国共产**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调查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纪、法律规定等其他不得聘用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年9月24日—年9月30日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3:30—6:00)。

2、报名地点:诏安县司法局(江滨景和路新法院后面司法与人社大楼5楼人秘股);联系人:蔡先生;联系。

3、报名方式及要求

①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报名时填写《诏安县司法局招聘司法协理员报名表》;

②报名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或户籍证明、退役军人携带退伍证、社会工作者携带社会工作者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当场登记核对,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③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隐瞒不得报名的情况,经查如属伪造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由诏安县司法局组织考评审核组对报名者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考试。

对于隐瞒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报名人员,本单位有权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三)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①时间: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②地点:待定(届时电话通知)

2、考试范围:时事政治、社区矫正法、福建省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宪法等,笔试总分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组织培训,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退役军人、法律专业、有社会工作者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选岗

1、由报考人员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对5个司法所8个岗位进行自主选岗。若成绩相同,由学历较高的人先进行选岗;若成绩与学历相同,则由年龄较低的人先进行选岗。

2、如第一轮选岗后仍有岗位空缺,则从剩余招考人员中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征求志愿,直到选满为止。

(五)体检

1、体检工作由司法局负责组织,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确定体检人员:按应聘人员的最后成绩由高到低取所需人数按照事业干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2、体检地点:聘用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另行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诏安县司法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六?)公示

诏安县司法局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对举报有问题的经查属实取消其聘用资格,监督。

(七)工资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司法协理员,工资待遇参照我局现有相应岗位人员待遇执行。

(八)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诏安县司法局按规定交由劳务派遣公司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诏安县司法局

年9月23日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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