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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端午节假期防溺水安全教育福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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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天气炎热,加之汛期降雨强度加大,溺水事件进入高发期。近段时间以来,我国一些地区已陆续发生多起中小学生溺水身亡事故。6月21日,重庆潼南区发生8名小学生溺亡事件,令人震惊,令人痛惜,给我们再次敲响了警钟。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也多次发出紧急预警,希望各位家长务必增强监护意识和安全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提高孩子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现特再次告知如下:


  学生溺水死亡事故主要发生在校外及节假日、上学放学等离开家长监护和学校老师管理的时段,家长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配合学校共同加强对子女的教育和监护,及时制止各类不当玩水嬉水行为,并严格做到:

1.家长要时刻教育子女珍爱生命、远离危险,增强其自身防护意识。

2.对上、放学以及假期回家必经的江河边、湖边、水塘等危险区要提醒学生注意安全。

3.教育学生不得私自或擅自与同学结伴到河、塘、池、沼、沟渠、水库等地玩耍和游泳。不得到江河、池塘边钓鱼、捉鱼等。对其他同学的危险行为要及时劝阻,并向家长、学校反映、报告。

4.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三要”: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不熟悉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要在家长或长辈带领下游泳;要到有防护设施和施救人员的正规的游泳场所游泳;遇到同伴溺水时,要大声呼喊,并立即寻求成人帮助,不能盲目施救。

5.上课期间,学生到校后一般不得外出。如有特殊原因外出,必须经老师同意,履行请假手续,不得不假私自外出。

6.学生回到家中,应服从家长监护和管理,不得私自到河、塘、池沼等可能造成危险的地方玩耍。

各位家长,保障学生生命健康安全,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内容,只有家庭幸福,社会才能和谐。因此,特恳请各位家长朋友要认真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在做好自己子女防溺水安全监管和教育的同时,还要加强新冠疫情防控、交通、用电、防火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切实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此告知!


  

福建工贸学校

年6月25日

重要提示

(倡议书:家长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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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学生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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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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