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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福建省级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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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公示!

年福建省乡村振兴

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

有你家乡吗?

一起来看看!

关于年度福建省

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含备选)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推荐办法》《福建省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推荐办法》(闽委振兴办〔〕7号),经县(市、区)委、设区市委(含平潭)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申报、推荐,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小组审核通过,现将年度福建省乡村振兴重点特色乡(镇)、实绩突出村(含备选)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年3月5日至3月11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公示-

传真-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下午2:30—5:30

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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