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白癜风医院 https://myyk.familydoctor.com.cn/2831/content_880973.html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
为掌握我省民用建筑能耗情况,推进民用建筑节能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度全国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的通知》(建办标函〔〕90号)要求,现将做好我省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范围
(一)在全省城镇范围内实施的统计调查内容。根据《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调查制度》(以下简称《调查制度》)规定,全省各设区市(含平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基本信息和能源资源消耗信息,以及城镇新建绿色建筑信息(新建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标识项目)纳入统计范围。
(二)在部分城市实施的统计调查内容。根据《调查制度》规定,福州、厦门、莆田、龙岩等4个城市需统计城镇居住建筑、中小型公共建筑以及行政村居住建筑能源资源消耗信息,具体统计数量要求如下:
1.居住建筑:福州市不少于栋、厦门市不少于栋、莆田市不少于栋、龙岩市不少于栋;
2.中小型公共建筑:福州市不少于栋、厦门市不少于栋、莆田市不少于栋、龙岩市不少于栋;
3.行政村:福州市不少于10个、厦门市不少于20个、莆田市不少于10个、龙岩市不少于10个。
二、组织实施
(一)报送程序。各设区市建设局(含平潭)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包括确定县级上报数量,发放统计系统帐号、开展培训、审核汇总数据并建立数据库等工作。
(二)报送方式。统计任务通过住建部“民用建筑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