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

注册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

福建省住建厅加强房屋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 [复制链接]

1#

文章信息来源:

转载来源/p>


  为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保证幕墙使用安全,根据《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办法》(建质〔〕号)、《福建省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管理实施细则》(闽建〔〕13号)、《福建省房屋安全专项治理年工作要点》(闽建安函〔〕25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加强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含平潭)应于9月30日前组织对辖区所有既有建筑幕墙开展隐患排查。各地要明确组织开展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负责部门(原则上由房屋安全排查部门牵头负责,属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督促指导幕墙产权人(安全维护责任人)开展隐患排查,并对排查情况开展检查,设区市负责部门应对辖区内既有建筑幕墙隐患排查情况开展督导。


  二、排查工作可参照《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手册》(详见附件),鼓励建筑幕墙检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为建筑幕墙隐患排查提供技术指导或参与隐患排查。经排查有重大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设置围蔽、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并委托建筑幕墙鉴定机构进行安全性鉴定后根据鉴定情况进行处理;经排查有一般安全隐患的,应及时采取设置警示标志等安全措施,并委托有幕墙施工资质的企业进行维修处理,保证幕墙使用安全。


  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应具备建筑幕墙检测资质(外省检测机构应按规定进行入闽备案)及建筑幕墙设计复核、安全性评价的检验能力。鉴定活动应当遵循准确、公正、科学的原则。


  (一)应依据《既有建筑幕墙可靠性鉴定及加固规程》(DBJ/13-)等规范标准开展建筑幕墙鉴定,并对鉴定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现场检查检测鉴定工作应当安排2名及以上鉴定人员参加,鉴定人员应具备理工科大专及以上学历、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不少于3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


  (三)报告审核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工程类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不少于5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


  (四)报告授权签字人年龄不超过65周岁,具备工程类正技术职称且有不少于16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工程师和工程类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有不少于8年的建筑幕墙工作经历。


  四、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建立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机构名录,并向社会公开。


  五、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鉴定机构监督检查,对本辖区的既有建筑幕墙鉴定报告进行随机抽查和现场核查,鉴定机构应当配合。


  六、各设区市(含平潭)要在组织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的基础上,建立既有建筑幕墙信息台账,并将排查记录纳入台账数据库。各地要强化对既有建筑幕墙安全维护的监督管理,督促指导产权人(安全维护责任人)建立健全建筑幕墙日常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制度及管理档案,切实落实安全责任。


  各设区市(含平潭)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包括幕墙信息台账数量、安全隐患情况、处置情况及管理措施等)请于10月20日前书面上报省厅,省厅将结合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指导。请各设区市(含平潭)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负责部门指定1名联络员,于7月20日前上报省厅安办,联系人:黄家富,-。


  附件:既有建筑幕墙安全隐患排查手册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年7月12日

分享 转发
TOP
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