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年城区、城郊小学幼儿园缺额教师
遴选公告
一、遴选学科及名额
二、遴选条件
1.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表现良好,具有扎实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
2.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3.按教师编制类别报考相应岗位:编制关系为小学的,报考小学教师岗位且应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在/学年从事与报考岗位相应学科的教学工作;编制关系为幼儿园的,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且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招聘或调入为我县在编教师后,须在我县农村学校实际任教累计满3年(时间计算至年8月15日,下同)。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已享受代偿学费政策的毕业生:在农村中小学任教满5年的,可参加城区缺额教师遴选考试;满3年的,可参加城郊学校缺额教师遴选考试。
7.政法委、纪委监委、检察院、法院、公安局、自然资源局、林业局、信访局、执法局、征迁办等部门联审后无违法违纪行为。
以下人员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三、遴选范围
1.城郊学校(大同、策武)纳入遴选考试范围,但仍界定为农村学校。
2.按学校类别(城区、城郊)分学科设定岗位,每位教师只能报考其中一个类别的一个学科岗位(网上报名时请注意选择“城区学校”或“城郊学校”)。
四、遴选办法
★考试形式
本次遴选考试委托福建省教育厅组织的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
★考试科目、内容
1.考试科目:报考对象参加报考学科的“专业知识”考试。
2.考试内容:与省教育厅组织的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内容相同,参见《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大纲》(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已发布)。
3.笔试时间:年4月18日。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加分
累计在农村实际任教超过3年的,每满一年加0.5分,封顶3分。
五、报名办法
★报名时间、地点
1.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福建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进行报名(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