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人数
福州市“政企直通车”平台工作人员3名。
二、岗位职责
负责对接省级和县级“政企直通车”平台日常各项工作;负责市级“政企直通车”平台的日常各项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岗位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沟通表达能力;
2.大专本科以上学历,不限专业(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优先);
3.熟练掌握word、PPT、excel等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以下(即年7月1日后出生),如果专业能力较好,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以下;
5.保证至少2年服务时限。
四、管理模式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两年一聘,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表现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薪资待遇
试用期待遇约元/月(含月工资、补贴和单位缴纳的社医保费用,下同),试用期两个月,工作地点(暂定):仓山区东部办公区5号楼,工作时间同市直机关工作时间。正式聘用后待遇约元/月,根据工作年限和工作表现,经双方协商及省级资金情况,可适时调整工资薪酬,同时享受五险、带薪休假、学习培训等福利。
六、报名须知
1.报名方式:只接受邮件报名,邮箱:
qq.